发用之神,主事之吉凶成败,以旺化决之凡用在日上两课

发用之神,主事之吉凶成败,以旺化决之凡用在日上两课

察用神之生克

发用之神,主事之吉凶成败,以旺化决之

凡用在日上两课,为外事,主远,主去;用在辰上两课,为内事,主近,主来。

用起上克下,卑幼有灾,事从外来,占利男子,兵利先起。

用起下贼上,尊长有危,事从内起,占利女人,兵利后应。

凡用得太岁,事在年中;用得月建,事在本月;用得旬首,事在本旬;用得节气中立之首,

事在半月之内;用得本日之干,事在本日之内;用得气首,事在五日之内。

用临死,其事必止如木用而临在午上也;发用临败,其事必败;发用临绝,事结、人信至、

病死;发用临墓,事必隐晦。

凡用神冲日、破日、刑日、害日,则自不安稳;用神冲辰、破辰、刑辰、害辰,则家不宁静。

若用克四课内之六亲,即以言吉凶。如甲日,以土为财,四课内有土而用神寅卯克去之,则

无财矣。课内本无其财,则不得言克财,六亲仿此。

凡用神下临克地,而上神又来墓用,谓之仰丘俯仇。上神即中传,即用神之阴也。

凡用神克太岁,主岁中灾;克月建,主月内灾;克旬首,旬内灾;克日干,忧己身,主身动

及公讼;克日支,忧妻妾卑下,及家内不安。克占时,主心动忧惊;克行年,谋事不成;克本命,命运颠倒。

然须视其克日克年克命之神,与日果为何类。若系日鬼,则为身灾;为日刑,则防刑责之灾;带驿马天马,则防车舟倾倒扑跌之灾。带血支血忌,则防血光之灾;带官符病符,则防词讼疾病之灾;带天鬼月厌,则魑魅怪异火烛之灾。惟为财所克,则反利求财;

日禄所克,则反利

干禄;惟刑克两字,为壬式关键。惟日干、行年、本命,为己身化咎,而岁月旬,不过论其灾发之岁月。

凡用神得四时旺气者,主有喜庆;用若临于旺气之上,为其所克者,则主官非,旺气所胜忧

县官也;如春占用木则为旺气,如用土临木,则为旺气所胜矣;忧县官者,县为守土之官,古

之诸侯也。气旺当建,而有侯象,而谓之建侯也。用为建侯所胜,故有忧也。

凡用神得四时相气,为益财。如春占火用是也。用若临于相气之上,受其伤克者,则主失财。盖相气为四时子孙,生财之神也,故主益财。子孙之气反来伤用,主失财。相气所胜忧钱财也。凡用神得四时死气者,为绝灭。如春占土用是也。用若临于死气之上,受其伤克者,则有丧亡之忧。盖死气即是四时财神,财为养命之源,而反伤用;用,事之机也,其机如彼,则无以养命矣。故曰死丧,死气所胜忧死丧也。凡用神得四时囚气,囚气者,为败坏。如春占金用是也。用若临于囚气之上,受其伤克者,则有刑狱之忧。盖因囚气即是官鬼,官与鬼,惟狱讼首畏之。临于其地而受其所胜,能无凶乎?囚气所胜忧刑狱也。凡用神得四时休气者,为败坏;如春占水用日也。用若临于休气之上,受其伤克,则有疾病之忧。盖休气即是四时生神,生乃生身之本,而反伤用用神月破日克,则生无所恃,而败坏随之矣,故忧疾病。休气所胜忧疾病也。

故曰:旺发言官事,妻财相气论,死言丧祸至,囚动见官刑,休来忧疾病,诸家卦备陈。若只以用神而言,而不论其所临之地,则失之矣。乃有以日干求五气,而不从四时者,谬之甚也。凡用神得相气,为气至,其事将来;宜占进取。用神得休气,为气谢,其事已往,宜占既散。

凡日鬼为用,事败忧生。若用神自临克地,则不能为灾。

凡日墓为用,凡事不发。若墓为用神下临长生之地,则旧事再发。如甲乙日小吉为用,下临亥水之类是也。

凡日刑发用,百事不利;日冲日破发用,虽得必失;日害发用,凡事疑阻,得不偿失。

凡空亡发用,为本身空,忧喜俱不成,托人多诈,闻事不实,求脱忧,未能脱,小事出旬可望,大事终人难成。

凡日干之同类发用,事多兄弟,用若下临克地,则事不由己。

凡天官下生用神,为得道,得道多助,无所不宜。用神上生天官,为失道,失道者寡助,所作者违碍。

凡用神下临克地,而天官又下克之,则为夹克,凡事逼迫,不由己身,吉不成吉,凶则大凶,如功曹临申发用,上乘白虎之类是也。

凡用神下临生地而天官又下生之,则为比和,吉事顺美用神月破日克,凶事有救。如功曹临亥发用,上乘天后之类是也。

凡地盘克用神,用神克天官,为内战,祸患难解,事从内起。天官克用神发用之神,主事之吉凶成败,以旺化决之凡用在日上两课,用神克地盘,为外战发用之神,主事之吉凶成败,以旺化决之凡用在日上两课,凶祸易解,事从外来。

凡用被下克上,乘凶将,则凶动。若末能制克用之神,可以反凶为吉。

凡用神空亡,而所谋不成,所忧易脱,其事不实,其人不来。

凡以用神与所临之辰相因而言数目,如神后加未为用,子数九未数八用神月破日克,八九相因而为七十二数之类是也;若发用作空,则当别取类之上下而因之。

凡德神发用,事成凶散。

凡日辰之上见凶神恶煞,如日鬼日刑之类,而用能克去之,则吉。

标签: 吉凶 凡事 外来 太岁 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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