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我们常说的一句话,它出自孔子《系辞》上传第一段,原文为:“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我们今天来深入讨论这句话原意是否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意思六爻三合吉凶,探寻孔圣人著书之初的本意,以期寻求更多有价值的东西。
在讨论这句话之前,我们得先明确几个问题:
第一,孔子的《十翼》和《周易》一起,是用来解读伏羲氏的古易的,中心论点离不开古易,离不开时间空间和生命,离不开支撑这些的数值和单位。
第二,解读某一句话,必须参看前后的语境,必须符合作者所处时代的价值观,单独猜测解读没有任何意义。
第三,圣人所要表达的,均是涉及宇宙和人类产生、生存繁衍的大问题,与人事吉凶、占卦算命无关。
综合这三点,我们再来看这句话时,才会有更趋近于原著本意的理解。
这句话的前后原文是这样滴:“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今人的解读有很多种,这里例举一种:天尊贵在上,地卑微在下,《易》中乾为天为高为陽,坤为地为低为陰的象征就定了。天地间万事万物莫不由卑下以至高大,杂然并陈,《易》中六爻贵贱的位置,亦依序而排定了。天地间万事万物动极必静,静极必动,动静有一定的常态,《易》中陽刚陰柔,陽极生陰,陰极生陽的道理也就由是断定,断然可知了。天下人各以其道而以类相聚,物各以其群而以类相分,同于君子同于善的事物则吉,同于小人同于恶的事类,则凶就产生了。在天成就日月星辰昼夜晦冥的现象,在地成就山川河岳动植高下诸般的形态,而人世间万事万物错综复杂的变化,由是可以明显的看到了。所以宇宙间,陰陽二性不停地切摩变化,八卦所代表的八种天地间的八个基本物象,不停地相与鼓动变化,由是产生了宇宙万有。比如说,以雷霆之气,鼓动万物的生机,以风雨疏散润泽万物的气机,日月的运行就构成了人间的昼夜寒暑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乾为天为父为陽,是构成男性的象征,坤为地为母为陰,是构成女性的象征。
他们的解读多有以下特点:
一是大道理多却落不到实处,脱离客观天象。如讲天尊地卑六爻三合吉凶,引用了很多阴阳理论,却不讲天在上地在下的简单道理。
二是一些特定的词翻译不出来,如“刚柔”在《易》中其实就是指白昼和黑夜,文中却以阴阳来推论。
三是不去深究每个字词的含义,用今意释古意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与作者原意相去甚远。
《系辞》这第一段话,其实描述的是天地间日月运行,产生四时昼夜等阴阳交替以成万物的客观规律,其中唯独“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这一句话,让今译之人,硬生生把天地运行规律扯到了人间事情的吉凶上。孔圣人所处时代讲人事吉凶的确无可厚非,但若还原《系辞》本意,它本是解读古易的,我们知道,古易是没有文字的,只有数字和符号,难道伏羲时代就开始用数字和符号来教人处理人情事故?明显不可能,所以这句话也绝对不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所要表达的意思,不可能是我们所理解的“吉凶”。结合古文前后分析,我们认为这句话的本意应是这样的: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
第一,“方”是什么方?方向?方位?方便?这里我们认为“方以类聚”的方指的是《河图》中的方位。《河图》中1、6在北,2、7在南,3、8在东,4、9在西,5、10在中央。那这句话到底是以类聚而成方?还是不同的方划为同类而聚?我们认为既然已经明确这里的方指方向,以类聚而成方的说法便说不过去,应该是指不同的方划为同类而聚!《系辞》:“三五以变,错综其数”,《悟真篇》:“东三南二同成五,北一西方四共之,戊己自居生数五”,由此孔圣人所云三五即指《河图》生数中北方的1与西方的4合为5,南方的2与东方的3合为5,中央生数5,“方以类聚”即是指北方与西方同类而聚,南方与东方同类而聚,这是为何呢?我们知道冬至一阳出生,夏至一阴初生,“方以类聚”的实质是指天体在椭圆轨道运行的过程中所处不同方位,会出现不同的自然现象,如在3、8时是春季,2、7时是夏季,4、9时是秋季,1、6时是冬季,春夏两季阳气上升,秋冬两季阴气上升,不同的时节,适宜做的事情也是不一样。
第二六爻三合吉凶,“物”是什么物?物体?物质?事物?这里我们认为“物”是指生命,各种生命以不同的群划分。坤卦《彖辞》: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一方面,生命的繁衍都是依靠同类中雌性而行,人虽然是高等动物,也离不开这一规律。另一方面,生命要想长久,只有强健自身可以达到目的,药物食物等等其他“外来之物”只能是保证健康的手段,妄图以它们来续命最终只是竹篮打水、水中捞月。
第三,“吉凶”是指什么?成功与失败?健康与病态?盈利与亏损?诚然这些在当今都能划进吉凶的范畴,但在文中“吉凶”却不是这个定义,《系辞》中有云:“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也;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者,昼夜之象也。”吉凶指的是失与得,那为什么“以类聚、以群分”之后变成产生得失的划分呢?得到和失去的是什么东西?“方以类聚”教人准时节,时节准方得符候准,避免徒劳之功;“物以群分”教人辩对象,勿以无用之物攻身,同类以相求。“吉”而“得”者,得符而繁衍延命;“凶”而“失”者,失道而损命消逝。人最大的吉莫过于长命百岁、子孙满堂,最大的凶莫过于“大祸临头”、命不久矣,这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站在一人一时一事吉凶祸福的低角度来理解圣人的认识,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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