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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妇丧其髴,勿逐,七日得。
六二爻象分析与爻词确定:
1—3爻为离为中女,六二在离为中女为成熟之女为妇,所以有爻词“妇”;1—3爻为离六二在离火中部,火性不足又遇2—4爻坎水,其火则易被水灭失,所以有爻词“丧”;离在后天八卦中又为头首,离又为日为美丽,女人头上有美丽的东西,则为有首饰在头上之象,所以有爻词“髴”;六二既有“妇”象又有“丧”与“髴”象,所以有爻词“妇丧其髴”即妇人丧失了头上的首饰(其中妇:妇女,妇人。丧:丢失。其:助词。髴:妇女首饰)
2—4爻为坎为险,4—6爻为坎为险,即六二前面有双坎之险,同时自己又为阴爻力弱,所以不宜向前追逐,因此有爻词“勿逐”即不要不必追逐寻找(其中勿:不要,不必。逐:追逐,寻找)
1—5爻为双离双火其性向上,但六二之火上升到九五处则又变为坎水主爻,其性又得向下,六二从己位上升到九五,要经过一个3—5爻的三日之离卦,向下时又要经过一个5—3爻的三日离卦,一上一下要经过6日后,即第七日才能又回到自己的原位,所以有爻词“七日得”即七日后才能重新获得(注:离卦除了主象代表火太阳外代表日外,其在先天八卦数中还代表数字3,所以在此处经过一个离卦时,即相当于要经过“三日”,经过两次则为经过“六日”,六日后则为第七日)
六二爻词释义:
六二爻词直译:妇人丧失其首饰,不必追逐寻找,七日后还会获得。
六二爻词义译:古代妇女头上,经常会插有个把小长条形的银质,或玉质制造的用于连贯发髻的饰物,此种小饰物,妇女在锅后烧火做饭时,如果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被柴草碰落而掉入乱草堆中,由于其细小又比草重,若混入草中,往往一时难以找到,此时如果急于寻找,往往就会疏忽了煮饭之事,而使饭被煮浆或烧糊,其实当时不找,过几天把草烧完后,它就会在锅堂后面自然露出,或从锅堂里扒出的灰中发现,因为金属或玉质制造的簪饰品,即便与乱草一起被送入火堂,也不会被烧毁而会落入到火堂下面的灰堂中(注:本卦大象如在卦名析象中所言,有用火烧水煮饭之大象,此爻六二正处于锅堂火门之中,有正在用火烧水煮饭之象,所以在义译此爻时,应将爻词中省略了的妇女用火烧水做饭之事揭示出来,才能反映出此爻的连贯之象)
此爻借用妇女烧火做饭碰掉头上首饰,不必急于寻找,日后不久自会找到的事例,告诉人们以下几点内容:①做饭之事,是急于要做的必需要做的事,如果做不好就是现在的绝对损失,是人人关心的必办之事。②簪等首饰丢到锅堂草堆中,是肯定能够找到的,是不会有什么损失的,只是要稍等几时几日而已。③当饭做不好的现时绝对损失,与过些时日就可找回的无损失之事相遇时,应首先解决好急需办必需办之事,应首先避免现时绝对损失。
六二爻词暗喻:①当急需办必需办之事,与延时几日也可办的事情相遇时,应首先选择将急于办必需办之事办完办好,就象妇女做饭,在锅堂中不慎将头簪碰落入草堆中,应先将饭做好,然后再去找簪;②当现时不办之事将肯定造成损失,与过些时日再办也不会造成损失之事相遇,应首先选择现时不办将肯定造成损失的事办完办好,然后再去办可以延时去办的事,哪怕延时之事的财物价值较大也应如此。
此爻所揭示的内容,仅是生活中的一例,其实生活工作中这种矛盾性的事例很多,但人们如果没有事先的思想意识,往往当急于办必需办之小事,但不办延办肯定有损失的事,与目前看上去该事价值较大,但延迟一些时日去办仍可获得,且肯定不会有损失之事相遇时,人们在两事决断选择上,往往会产生犹豫,就在犹豫中往往错过了时机,而使急于办必需办的事情未办成未办好。
如一男人,在准备远行到外地开会前,买了一个价值5000元的金戒指准备送给远方的情人,为怕被自己的妻子发现,在临行前将金戒指的包装盒去掉后,把戒指藏放在一件衣兜里面后,放入一个大的旅行包中,后来到了火车站检票口,在候车时又想起了这件事,想把它找出来放入贴身口袋里,结果包里衣物较多,在自认为的原衣兜里没找到,就在包里面翻来翻去,此时已经开始检票,但还有人未检完,他还在那里急于翻找,等检票员喊是否还有人未检票时,已只剩下他一人,于是急忙提包跑去检票,结果票虽检了,但因自己对上火车的路线不熟,又没有大流之人可以尾随,结果跑错了方向,未能登上此列火车,不仅退票有损失且又耽搁了会议时间误了会议。其实戒指肯定在包中,上车后慢慢找肯定能找到,只是迟几时而已,当发现检票开始时,应立即停下翻找戒指之事,而去检票,以不误上车为先,但由于一时犹豫而错过了最佳检票时间。
此爻重点暗示: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一样蕴含着治国兴邦的大道理,人们过去夺国定邦之所以能够取得重大成就重大成功,靠的就是掌握并运用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把一些人民大众关心的,急于办必需办的事情首先办好,然后再去办可以延时缓办之事。大功告成国家组织进入大治之后,要想国家长久平安人民长久幸福,这种处理问题的方法与智慧,仍然不能丢不能忘。提醒大治后的治国者,对关系国家民生的、人民大众关心的、必需办急于办之事,仍应首先优先去办好,对一些看似重大重要之事,但不是人民大众所要必需办急于办的,可以延些时间办也不会有损失的事,应当放后去办迟延一下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