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名家的六爻求财占研究(4)

五、索债求财


索债求财为人们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现依据“纳甲筮法”的运算机制,参考古人筮书,试着对此问题作一点浅薄的探讨,切盼读者万勿迷信而盲从。

索债求财者,外生内,应生世,及内外、世应比和者,此债易讨回。反之,外卦克内卦,应爻克、冲、刑、害世爻者,此债难讨回。应爻虽生合世爻,而卦中无财爻者,恐有心还债而实无此财力。

应爻为妻财爻,且又旺相,但却冲、克、刑伤世爻者,恐为对方有钱而故意不还。索之过急,甚至有意外出现。若应爻为兄弟或官鬼而冲、克、刑伤世爻者,此债亦难讨回。对方多说好话但心怀叵测。若应爻为兄弟而动,且卦中财爻逢空、逢破、逢绝者,其钱多被骗走,此债很难讨回。应爻逢空者,欠债人多躲避不见;应爻入墓、逢绝者,欠债人非走即病或亡。若卦中之财爻再化空、逢绝或遇月破者,财大半已难以讨回。

若卦中妻财爻动而助应爻冲克、刑伤世爻者,欠债人恐多无赖,存心赖账不还也。若占得之卦中官鬼爻化官鬼爻者,此账恐需动官司才能还债。若占得卦中世爻持妻财且又子孙旺相,而兄弟爻衰静者,此债能讨回。应爻为兄弟、官鬼但不伤世爻,债亦能讨回,但需延迟时间。

六、贸易市场求财

贸易市场,特别是期货市场,是现代经济交易的产物。它与古人的“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有着完全不同的含义。现代的贸易市场运作,若占何时购进或卖出货物,似应以占得卦中妻财爻生旺或逢合之月、日为脱货、抛出之期。

如寅月己酉日占何时货物出手最好,得《贲》卦:

此卦亥水之财,酉日生之,寅月合之,目前正可及时出手。但因世爻暗动(被日辰冲,冲实+暗动),据说需动身去外地售出方为最好,自然又是“果去不数日,得价出脱”。此卦乃妻财爻逢月合而及时得价售出之例。

若卦中应爻动而生合财爻,或财爻动而生合应爻者,亦可将货物速速脱手。若应爻居旬空、月破,及财爻逢空者,似不宜购入;待出空、出破之日再购不迟。若财爻相刑或自刑者,似亦不宜购入(古人虽有此说,但占之亦有不验)。若世爻、应爻相冲,凡购入之物宜速速抛出。若应爻动而合财爻,财爻却化退神者,此时货物不宜购入,应见好就相机抛出,勿囤积待其价。

若所占之卦中应爻动而合财爻,但又被日辰或动爻冲破者,亦不宜急于成交,成交有损。日辰合动财爻者,旁人把持此货物。若卦中官鬼爻动伤世爻者,中间有人作手脚。若占得之卦中无官鬼出现,且世爻旺而有力,一般情况下此贸易难成。若卦中妻财爻动而生合世爻、应爻,而其官鬼之爻入墓、逢绝者,此亦难成;成亦多变故或多阻难,需待出墓之日,这笔贸易方可成交。

如庚寅年辛巳月甲辰日,占贸易,得《需》卦安静;此卦乃前人筮例,其断尤重伏财,与一般“纳甲筮法”不同,兹录于下,以供读者研究:

此卦申金子孙持世,似应以吉断之,其实不然——四月金死不能生财,且本宫亥财伏戌土兄弟爻下,日辰又是兄弟,且亥财自刑,其货必背时不佳,买主见货散去也。盖因兄弟绝于月之辛巳,墓于日建辰中,又飞伏辰、戌、丑、未(此指所得卦及本宫卦中共辰、戌、丑、未四土),四位兄弟自相冲脱,故不买而去也。

(编者按:其实,日建辰土冲兄弟戌土暗动,而妻财子水又入于日墓,才是此卦比较关键的信息;说子孙爻“四月金死不能生财”不合理,因子孙爻在日建得生「辰土生申金」、月建得合「巳申合」,月合+日生通常属于旺相。)

笔者认为此卦断得很有意思,可证“筮无定法”,故录此供读者研究。另外,《增删卜易》有一卦断财,亦颇出新意,如巳月丁巳日占财,得《既济》卦变《涣》卦:

(《增删卜易》作者)野鹤老人以为:“若占久远之财者,则无财也。若问目下之财,明日戊午必得。”该卦为什么作如是之断呢?据说“兄临世爻,日破、月破不克变出之财(指变出之午火财),况日、月俱作财来,冲世兄,因应爻而逢空(子丑空),明日冲空(明日乃戊午日,财爻临世又得日助)定送财来”。结果,自然是“果于次日送来”。

(编者按:前文已提过,在专门的占事卦中,用神与身不必兼顾。当聚焦用神时,世爻即使月破也无妨,此卦是又一例证——世爻所伏本宫妻财午火为用神,此卦其实唯论财而无身无我;日月冲飞神兄弟亥水,是“冲飞露伏、伏神可出”之卦意,用神得日月帮扶有力,午日当值为得财应期。)

七、期货求财

期货求财之占,以卦中官鬼旺静,而兄弟爻无气者为吉;凡购进货物,古人以为:冬收夏货,卦中巳、午居财爻者吉;春收秋货,卦中申、酉居财爻者吉;秋收春货,卦中寅、卯居财爻者吉;夏收冬货,卦中子、亥居财爻者吉;收四时所卖之货,古人以各从辰、戌、丑、未之时者吉。

旺财生、克世爻者,货升值;衰财,世爻克之者货降价。平时进货,卦中财爻值巳、午火者,据说货价易增;卦中财爻值亥、子水者,似货价易跌。

据说卦中财爻变兄弟爻,官鬼爻、子孙爻变父母爻者,货物先贵后贱。而卦中妻财爻化子孙爻,或官鬼爻化妻财爻者,货物先贱后贵。前人以为本卦财旺而变卦财衰,先卖者贵,后卖则货跌价。

内财空者,货可速速卖出。外财空者,货勿囤积居奇。外卦财爻生合世爻者,货易于购进。应爻生合内卦之财爻者,货易卖出。若得卦之世爻临财而入墓者,货物卖出而难以获利。

以上依据“纳甲”筮书的有关运算原理概略介绍之,仅供读者参考。在具体运算中,还要全面分析卦中其他因素,对上面所云,“不可以为典要”,一定要“惟变所适”!现举例如下。

寅月己亥日占收货,得《颐》卦:

此卦辰、戌之财衰而不遇生扶,此货恐将来难以涨价升值。占者不听而收购之,据说后来大亏其本。

子月己丑日占何时货物得价,得《归妹》之《兑》:

此卦卯木财爻得子月生之,财有根基。但目前不得价,因被申金动而克制;待寅月冲去申金,其价必涨,据说“果于正月勃然大长”。

八、新开店铺求财

欲新开公司或经营部,往往占问可开否?赚钱否?依“纳甲筮法”运算机制,若占得卦中世爻或财爻旺相,或妻财爻、子孙爻持世旺相而不犯刑害、克破者,或应爻为妻财旺动生合世爻者,一般为可开之占。反之,世爻与财爻逢绝、入墓,或遇刑冲、空破者,及应爻临兄弟、官鬼旺动克世爻者,此公司或经营部门开设与否,定要慎重。

若卦逢六冲者亦不吉之占。太岁生合世爻,或逢动爻冲太岁者,似亦不可开店,开则不吉。若卦中月令本生合世爻,但世爻动而又与月令相冲者(编者:疑原书有误,此处应为日令),对于新开之公司或经营部此亦不吉之占,需慎重对待,似不可急于开设新店或分号。若卦中妻财爻化子孙者,此占似宜于守旧,不宜扩大营业规模,或新设公司、经营部之类。

至于新设公司或经营部获利多少之占,似乎除卦中财动生合世爻之类以外,若所占之卦中财爻伏于世爻之下,或财爻伏于子孙爻下而得其生扶旺相,或财爻动而化子孙并化生、化旺,子孙动而化财、化生、化旺,皆为得利之占。反之,若妻财爻不上卦,或财旺化空、化破、化墓、化绝,或化兄劫财,或兄弟旺动克世,或父动助兄克世,或应爻刑、冲、克、害世爻者,恐皆为亏本之占。

如若妻财爻伏于父母爻下,可能亏失过半;妻财爻伏于官鬼爻下,财多耗散而难赚回。妻财爻伏于兄弟爻下,开店得财不利,且多口舌是非及意外;不但赚不来钱,反惹一肚子气,甚至因气成疾,损及身体、精神,影响健康等。

以上所述,皆依“纳甲”运算机制原理而言,仅供读者参考,以研究此运算机理,切不可迷信而盲从之。

摘自刘大钧著《纳甲筮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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