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23 古筮知识:明确时段范围的行人之问,如果出现“三绊”,此为真绊。
申月丙子日,占出行,得“明夷之小过”
1、选取用神:自占出行,目的既为求财利,应取妻财爻为用神。这卦的卦面上,只有一个妻财午火在变爻位置,即取为用神。
2、吉凶判断:世爻发动变出用神午火回头生,预兆此行必然可以求到财利。但世爻丑土,动而被日令子水所合,卦理中称为“日绊”,意思是说爻被日建绊住了,不能发挥作用,在六爻法的吉凶判断层面,对于“绊”的应用,有真绊与假绊的区别,假绊,在吉凶层面有绊如无,并不能改变一个爻的的既往运动趋势,化凶的终要应凶,变吉的也终要应吉,定性为假绊的爻,吉凶判断上只当它没绊分析就可以,差别只在于在应期细节分析的时候,须考虑这个绊的信息预兆。而真绊就完全不一样,定性为真绊的爻,在吉凶分析上爻将真的被绊住,其运动趋势被完全约束,吉凶变化都不会有如愿结果。问事而世用遭到真绊,则是出行被阻挡、求事无着落、行人无归期等等诸如此类悬念无结果、拖延无期限的尴尬预示。卦有两种情况属于真绊,一种纯粹以卦象结构定性;另一种则由问事性质所决定,那就是占问之事,事先已有清晰的介定范围,如占问某时日出行或会友、占问某事在特定时日内能否如愿等等,此类事占若出现三绊,则定为真绊,预示在既定时期范围内不能如愿。这卦之问就属于后者,事先已有特定的出行时日计划,那么卦中世爻出现“日绊”,则可定性为真绊,预示计划内的某时段出行将受阻,此乃这卦分析的核心,所以原注说“世动,被子日合住,必有事绊,不能动身”。《增》书的断卦思路,给人很突出的印象就是一针见血,分析不绕圈子直指核心,再围绕关键信息展开应期与细节分析,这个“由点带面”的断卦思路,与太极的运动方式如出一辙,是六爻分析的正确途径。他先指出卦主因真绊,故不能如期出行,继而通过卦象动兆,铺开分析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不能出行。动必有因,卦中除世爻外,另有子孙卯木明动化鬼,这便是因由,故有“卦中子动变鬼,防儿女少安”的断语。或问,凭“子孙化鬼”而断子孙有祸是什么卦理?这不是卦理,这是卦意。卦断其实同时并存着卦理与卦意两种分析方法,有些动兆,并不是遵循五行生克冲合这种方式去预兆吉凶趋势,而是通过动变趋势直读的方式昭示祸福,如《增》书中多次提到的,子鬼互化、父子互化皆属子孙凶兆,财鬼互化不利问财问妻等等,都属此类。为何世用与鬼相连多为凶兆?因为六亲中官鬼一般代表祸患、是非与忧虑等不吉利的事态,除非占问求官、诉讼、事业、丈夫、男友等以官鬼为用神或官鬼为元神之事,一般之占怕与鬼爻相连,连则多会祸非缠身,故而古论有“身上鬼不去不安”的说法。这卦子孙爻动化鬼,虽从卦面上只可大范围地推断,可能是因子孙有麻烦而令到出行受阻,然后再得卦主当面反馈:女儿正在痨病中,出门是为此女准备嫁妆。这正好与动兆相应,通过求证坐实了卦面的推断,由此线索更加清晰,可再深入推敲。所以说,卦象是现实的信息倒影,所有卦断,都不能脱离客观现实凭空臆断。
3、应期细节:当从卦主的反馈中求证了卦面的动兆,便可再细化分析:“卯木子孙,申月绝之,子日刑之,且又动而变鬼,令媛恐嫁之不及矣”,日月是事情现状的缩影,12宫中木爻绝在申,三刑中子卯互刑,说“申月绝之,子日刑之”是为了从卦中引证女儿正在遭疾病折磨、无药可用的现状;说“令媛恐嫁之不及”,是根据子孙动而化鬼这个凶讯预兆。此断之妙,妙在细节分析时能结合客观现实,灵活地将子孙卯木在申月,论为绝而不论为克,在子日论为刑而不论为生,这就是卦测细节层面的理论运用原则:可根据卦象需要灵活飘逸地择象运用。而后来的研读者只知其一不懂其二,把这方法盲目乱套到各个分析层面,以为在吉凶判断的时候也可论日刑月绝,于是引发各种矛盾理论,彼此间强烈碰撞,到头来把自己给撞糊涂了,这无非是各个分析层面混乱不清之过。通过以点带面的展开分析,了解到导致事主不能出门的原因是子孙化鬼,于是子孙应灾的凶期也集中到此动兆,卯动变辰,卯辰又彼此相邻,所以理论应期不是卯日就是辰日,事实上此人之女病故于辰日。此例不但让我们体会到分析层面的重要性;还让我们看到了卦理、卦意分析法彼此融会贯通、灵活应用的精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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