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删卜易》卦评例22/用神克世格局吉凶,占讼应爻不一定代表对方?
《增删卜易》卦评例22
2006-11-29 21:17阅读:
作者: 朱辰彬
例22:戌月丁卯日,占讼事,得“地天泰”
干支:戌月 丁卯日 (旬空:戌亥)
坤宫:地天泰(六合)
六神 伏 神 【本 卦】
青龙 ▅▅ ▅▅ 子孙酉金 应
玄武 ▅▅ ▅▅ 妻财亥水
白虎 ▅▅ ▅▅ 兄弟丑土
螣蛇 ▅▅▅▅▅ 兄弟辰土 世
勾陈 父母乙巳火 ▅▅▅▅▅ 官鬼寅木
朱雀 ▅▅▅▅▅ 妻财子水
原注:此卦虽爻逢六合,但不宜戌月冲世、卯日克世,而应爻暗动,月建生之,彼之得志,官事必输。已而被杖。被杖者,卯木克世之故耳。用神受克,六合有何益哉?所以凡得诸合,若世爻失陷者,难以吉断。
1、选取用神:占官非讼事,官鬼为用神,卦中只有一个官鬼爻寅木,即可取为用神。
2、吉凶判断:此卦属静卦,用神与世爻成用神克世格局,增书有说,除三种特殊卦占(实际上是四种),用神克世属例外以吉利断之,其余都应作凶兆,皆因用神为事世爻为自身,事情来令自身受伤,用神若旺则反为祸根,用神衰弱则事成无指望,都不是好事,而问官讼却不属例外之列,所以,此卦单凭用神克世格局,此官讼已失去争胜吉兆的丝毫机会,在乎的只是此官讼之事能害已与否了。卦中见有爻子孙酉金,在得月生旺状态下受日冲,而成暗动,动克用神官鬼,令其不得作恶克伤世爻,似有一线平息官讼令卦主逃脱厄运的盼望,但可惜的是世爻实在太不争气,于日月竟然是月破日克,恰好构成高低作用力共指向的“特殊日月组合”,而成朽败沽木,即使有动爻来生也不改其凶兆,无论自占何事,毕竟自身才是事情的最终承受者,代表自身的世爻被废,意味着自己最终因事受伤害,那不管用神旺衰若何已不能改变事凶的结局了,因而最终被杖,卦早已昭示其凶。因此,野鹤有断:“不宜戌月冲世、卯日克世”,这确是此卦致凶的最关键之处,假若世爻哪怕得日月之一令来生扶,子孙暗动制官鬼,则还有全身而退的盼望。
3、应期细节:不少的初学者,总是脱离不了一个误区,总是把六冲卦与六合卦与吉凶预兆拉扯上关系,以为六合卦就一定是吉利的兆头,六冲卦必然是祸凶的征兆,这多是因古论于此知识点的误导而延误后学对理论认识的恶果,包括此例野鹤对卦出六合的看法,实际上也脱不出古论的条框,从卦中断语看出,他其实也认同六合为吉六冲喻凶的信息,只不过他更看重卦中世用五行生克信息的重要性,认为虽六合卦是吉利的象征,但卦中世用五行生克信息的预兆作用更为重要,因此有“用神受克,六合有何益哉?所以凡得诸合,若世爻失陷者,难以吉断”之语。然而六冲六合卦的信息寓意,只说明事情的现状与趋势的一种客观状态,其本身与吉凶预兆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所以六冲六合卦是不能与吉凶定性直接划等号的,如此卦的六合,只能说明卦主受此桩官讼纠缠不休、受困不宁不得解脱的客观状态而已。细节分析上,原断曰“应爻暗动,月建生之,彼之得志,官事必输”,作者把应爻,看作是官讼对手,将应爻旺得暗动,比喻为对手获胜之寓意,也有不妥,有生搬硬套主观臆断之嫌,世为己应为事,占官讼,应爻不一定非要肯定代表对方,也可代表事情本身,卦中的应爻子孙暗动,制克世之官鬼,又趋合世爻,其动作显然与官讼对手的身份定位不相符合,把此信息比喻为卦主一方想努力平息官讼不利事态的动作,可能更合卦理。另一处的细节分析“被杖者,卯木克世之故耳”,这火候把握精当,执法杖乃木制之品,卦中木爻又代表官鬼,正应被官杖责之实。
4、启示:此卦再次显示出特殊日月组合的威力所在,它可以直接把一个用事爻给完全废掉,从而摆脱往常的吉凶趋势既定模式,提升成为主导一事祸福的关键力量。如此卦就把厄运降临到世爻头上,居然可以抛开分析核心用神寅木的旺衰显示不管,而直接把另一分析核心世爻辰土废掉兆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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