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64卦--讼卦卦辞解读

讲完需卦就是讼卦,《序卦》说:“饮食者,人之大欲存焉”,既然一个人有所需,那就一定会有所争,所以讲完了需卦就是讼卦。

讼就是争辩,争执的意思。《说文》中对讼的解释是:“讼,争也。”就是说讼就是争讼、争斗的意思。我们最初讲到蒙卦,说蒙是处于事物的生长期,生长期需要饮食营养,这是指需卦,万物都想得到更多的饮食营养,然后便会发生争夺,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只有进行诉讼了。这个就如同是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一样。

讼卦为乾上坎下。乾为天,坎为水,我们站在地球上看天,早上太阳从东方升起,下午从西方落下,自东向西运行。但是水是怎么运行,我们说是“滚滚长江东逝水”,水一定是自西向东运行的,就是说乾与坎这两个卦从运行方向上来说一定是相反的,相背而行。

类比到人身上来说,就如同是两个人意见相左,就如同是起争执,有矛盾了,所以要“讼”,放在今天就如同是我们要打官司,当然“讼”如果还不行解决,那就是“师”,武力讨伐,这个讲到师卦的时候再说。

从卦德上来说,乾为刚健,坎为险陷,刚与险,健与险,二者之间相互对立,这种情况之下必然会有争讼,所以务必小心。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孚:诚信。

窒:堵塞不通。

这一句话有两种断句,一种就是我上面的“有孚窒。惕中吉”,这种断句的话就可以翻译为“讼卦有孚信被窒塞的象征,必须要警惕自己。但是中间也有个小吉……”

还有一种断句“有孚窒惕中吉”,这样断的时候“孚窒惕中”要连起来读。上面已经说过孚是诚信;窒引申为隐忍;惕就是警惕,畏惧之心;中翻译为中和,就是今天我们说的中庸。“孚窒惕中”可以理解为四种品质,一个人如果能够有这四种品质,那一定是不会与人争执,也不会与人争凶的,所以这种情况下自然是吉。

这两种断句哪一种都可以,都不会改变结果,因为它的结果就是“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接下来我们说一下这一句话是根据什么写出来的。

卦辞中的利见大人,指的是什么呢?

看到利见大人,我们第一反应就是联想到乾卦。讼卦上卦为乾卦,所以这里的利见大人就是指讼卦的九五爻,讼卦的九五爻是讼卦六个爻里面唯一一个当位的爻,所以说是的利见大人。

讼卦九二爻为中,一阳居中,之前我们说坎卦的象时候说坎卦还能代表正气居于心中,它的原理就是一阳居中,这也是卦辞里面用“孚”这个的原因。

但是九二虽为阳,一阳居中,但是上下二爻皆为阴,一阳居二阴之间,所以为阻塞的迹象,也就是卦辞里面的“窒”。

坎为险陷,为忧,正因为如此所以“惕”,在如此环境之下务必小心。

利见大人,这个是指九五爻,上面已经讲过。

九二与九五相应,九二是一阳居二阴之间,代表阻塞,到达九五之后才会利见大人,九二与九五之间隔了一个巽卦,为入,但是又因为坎卦为水,而且为险,所以此次不利于入,也就是卦辞中的“不利涉大川”。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讼指的就是讼卦。

上刚下险上指的是上卦,刚为乾卦的象,下为下卦,险为坎卦的象,合起来就是险而健。

后面是边续两个讼,第一个讼是一个总结,就类似于说“所以把上面说的这些现象统一称为讼”,古人写词特别精简,所以只用了一个字“讼”。

第二个讼就是讼卦的意思,讼卦的卦辞里面说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刚来而得中也”可以理解为“秉阳刚的德性,而且得到中正之位的象征”。

“终凶;讼不可成也”,翻译为:最终是凶的结果,这其实是告诫人们不要造成有争讼的事情,凡是争讼,最终的结果往往是不好的。

利见大人;尚中正也。

这一句是对应的九五爻,前面已经解释过,九五爻是讼卦里面唯一一个既中且正的爻,所以说“尚中正也”。

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翻译为:所谓不利于涉水过大川,是说它再下去便有入于深渊的现象。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天与水违行是指天与水的运行之道是相反的。前面已经放送过天西往,水东东流,所以说这两者是相违背的。

从文学的角度上来说,用王勃的诗句就是“秋水共长天一色”,天与水是相交融,易经里面的表达是叫“有应”,现在天与不违行,就是无应,用文学的词句表达就是“秋水共长天二色”了。

“天与水违行”这种行为就是讼。

以作事谋始是指君子的谋略不应该是在发生“争讼”的时候,而是在未发生争讼的时候,也就是指要防患于未然,用中医的理论来说就是上医治“未病”君子就是要做上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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