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继续《易经那点事》之“六画之象”。更多内容请关注往期。如果喜欢,请您关注、收藏或者转发。
六画之象是指“八卦相荡”而生成的六十四卦。它包括六个爻画或是说上下两个经卦,具体说来就是:
初爻、三爻、五爻称为阳位(因1、3、5为奇数);二爻、四爻、六爻(上爻)称为阴位(因2、4、6为偶数)。
上而两爻称之为“天”(其中五爻为阳,六爻为阴);中间两爻称之为“人”(其中三爻为仁,四爻为义);下面两爻称之为“地”(其中初为刚,二爻为柔)。古人以此象征“三才”。
阳爻居阳位,阴爻居阴位,称之为“得正”或“得位'主吉祥;反之,阳爻居阳位,阴爻居阳位,称之为“不正”或“失正”,则不吉。其实,这是一种牵强附会之说,统观六十四卦六爻,完全得位的也只有一个《既济》卦。
此外,汉代人解释《易经》时,还认为每个卦体的阴阳爻画之间,还有着“承”、“乘'“比'“应'“据”、“中”的关系。历代的《易》学家们就是根据这些关系来分析卦象并进行占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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