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如何占卜——《左传》、《国语》筮例是难读,阅读量很低。但是从专业的角度而论,还是要继续写。有愿意读懂《易经》的人,还是要努力读懂这些文字。这是基本功。
五爻变筮例
《左传》《国语》及其他先秦典籍皆无二爻变筮例记载。
五爻变筮例,《国语》不载,只有《左传,襄公九年》中有一条记
载:
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日: “是谓《艮》奏之《随》墓。随,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日: “亡。是于《周易》日:‘《随》,元亨利贞,无咎。,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合义,贞固足以干事。然故不可诬也,是以虽随无咎。今我妇人而与于孔, 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谓元;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弃位而姣,不可谓贞。有四德者, 《随》而无咎;我皆无之, 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 必死于此, 弗得出矣!”……
穆姜是鲁宣公之妻,成公的母亲,她与大夫叔孙侨如通奸,淫乱无德。成公十六年,叔孙侨如与穆姜阴谋推翻鲁成公,结果失败,穆姜因此被迁东宫。这时,她用《周易》占了一卦,问自己的前途,得“《艮》之八”,史官说, “是谓《艮》之《随》”,可知“《艮》之八”,就是《艮》卦变《随》卦的意思。
史官说,《随》卦有外出之义,必须速速离开这里!穆姜不同意史官的分析,说,算了!《周易》中《随》卦卦辞说“元亨利贞,无咎”,接着 ,她一一讲解了“元亨利贞”四字之义: “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
按《国语·晋语》筮例,司空季子说: “主震雷,长也,故曰‘元,众而顺,嘉也,故曰‘亨’。”《左传·昭公十二年》子服惠伯解卦时,也说:“元,善之长也。”其解“元”“亨”二字,与穆姜大同小异。由此考之,卦辞“元亨利贞”四字,早在春秋时代,恐已成为“四德”,并有了统一的解释。穆姜无非在此引述其解而已。穆姜认为,自己是一个妇人,而以淫乱祸国,是身在下位而行不仁之事,这不能叫“元”,使国家不得安宁,这不能叫“亨”,作乱害了自己,不能叫“利”,放弃自己尊贵的位置,与臣子做姣媚之态,这不能叫“贞”。有此“四德”的人,方可“《随》而无咎”。我这四条一条不占,怎么能称《随》呢?是我自己取来的祸害,能够无咎吗?必定死在这里,出不去了!
在这一卦中,《艮》卦的初六爻、九三爻、六四爻、六五爻及上九爻共五爻皆变,才能得出《随》卦:
△一上九爻(变) - -上六爻
△- -六五爻(变) 一九五爻
△- -六四爻(变) 一九四爻
△一九三爻(变) - -六三爻
—六二爻(不变) - -六二爻
△一初六爻(变) 一初九爻
本卦《艮》 变卦《随
根据筮数变化的原则,这一卦应该是《艮》卦初爻由“六”变“七”(老阴变少阳),九三爻由“九”变“八”(老阳变少阴),六四爻由“六”变“七” (老阴变少阳),六五爻由“六”变“七” (老阴变少阳),上爻由“九”变“八” (老阳变少阴),只有六二爻为“八” (少阴之数)不变。在这五个变爻中,初爻、四爻和五爻都是以“六”变“七”,三爻和上爻是以“九”变“八”,也就是说,此卦共有三爻由“六”变“七”,有两爻是以“九”变“八”。
那么,这“《艮》之八”在这里是什么意思呢?
是以筮数“八”表示此卦的变爻吗?若以“八”表示变爻,则此卦的五个变爻中,有三爻以“六”变“七”,只有两爻以“九”变“八”,那为什么不称此卦为“《艮》之七”,而偏曰“《艮》之八”?
有人说,“《艮》之八”是指由《艮》卦变《随》卦时,只有六二爻筮数为“八”而不变,故“《艮》之八”是指六二爻筮数为“八”,其余爻皆为“九”“六”变爻。
若按此说。则“八”是专指一卦的六二爻为少阴之数“八”。但是,正如我们在前面讲的,《国语·晋语》筮例中“得贞《屯》悔《豫》,皆八也”,其由《屯》卦变《豫》卦时,六二爻也是不变爻,其筮数亦为“八”,为什么此卦不称“《屯》之八,是谓《屯》之《豫》”,而称“贞《屯》悔《豫》,皆八也”?
可见此说不通。
对于这一卦的筮数“八”,古人还是不得其解。
在这种情况下,又有人认为, 《国语·晋语》的“贞《屯》悔《豫》,皆八”筮例,和这一卦的“《艮》之八”“是谓《艮》之《随》”极可能是以《连山》《归藏》筮书占筮的。只因为《连山》《归藏》筮法已亡佚失传,所以这“八”字也成了千古不解之谜!
此说的根据是,在《国语·晋语》筮例中,得“贞《屯》悔《豫》,皆八”后,筮史都认为不吉,司牵季子却说:“吉!是在《周易》,皆。利建侯’……”筮史认为不吉,是以《连山》《归藏》解占,司空季子说吉,是以《周易》解占,故特意说明“是在《周易》,皆利建侯”。本卦亦同,得卦为“《艮》之八”,筮史说“是谓《艮》之《随》”,并认为必须速出,这也是以《连山》《归藏》解占,穆姜偏以《周易》解占,于是说明“是于《周易》曰……”。
这种说法,恐源于《左传正义》孔颖达疏语。但考之《国语·晋语》中另一个谈筮数“八”的卦例,这一解释又不通了。当然,下面筮例不见 ”得是五爻变。《国语·晋语》:
十二月,秦伯纳公子……董因迎公于河,公问焉,日:“吾其济 乎?”对日:“……臣筮之。”得《泰》之八,日: “是谓天地配亨,小往大来。今济之矣,何不济之有!”……
秦穆公接纳了晋公子重耳,并表示愿意帮助他重返晋国。董因迎接重耳,这位晋公子问:“我这次能行吗?”董因给他占了一卦, “得《泰》之八”。这一卦的卦象是天在下而欲升于上,地在上而将降于下,董因据此称为“天地配亨”。 “小往大来”是《周易》《泰》卦卦辞,意思是失去的小,得到的大,据此董因说:“这次行了,你必定会得到晋国!”
卦中“得《泰》之八”一句,古人之注皆不通。韦昭注《国语》于此句,认为是指“遇《泰》无动爻”。近人释此筮例,亦从右说。然而若《泰》卦确无变爻,则《泰》卦内卦:二阳爻的筮数,应该是少阳之数“七”。外卦三阴爻应为少阴之数“八”。按照占人占卦的惯例,筮卦以内卦为主,董因为何不说“得《泰》之七”,而偏说“得《泰》之八”呢?再者,通观《左传》《国语》所有筮例,凡无变爻的卦,都称做“其卦遇X”。如《左传·僖公十五年》秦伯伐晋之卦即无变爻,文中称做“其卦遇《蛊》”,《左传·成公十六年》晋楚鄢陵之战的筮例,也无变爻,称做“其卦遇《复》” 。由此可证,凡无变爻之卦,都称做“其卦遇X”。反之,凡称“八”之卦,都有变爻,如前所举“《艮》之八”,“是谓《艮》之《随》”“得贞《屯》悔《豫》,皆八也”,皆为其例。故韦昭注谓此卦无变爻,是不对的。由上面所考看来,“《泰》之八”当有变爻。
于是又有人说,“《泰》之八”是指所得《泰》卦初爻、二爻、三爻以“九”变“八”,四爻、五爻和上爻不变,仍为“八”,故称之谓“《泰》之八”。如按此说,那么,根据《左传》《国语》中以《周易》占事的通例,此卦应称“《泰》之《坤》”才对,又何以称“《泰》之八”呢?
种种不通之处,很难自圆其说。
在此情况下,于是又有说此卦当初恐怕是“《泰》之《剥》”音讹而成“《泰》之八”。然而筮例中既有“《艮》之八”“贞《屯》悔《豫》皆八”,可证当初并非音讹而误。
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董因引“小往大来”以解占。 “小往大来”是《周易》《泰》卦卦辞,这就可以毫无疑义地断定此卦是以《周易》解占,而不是用的《连山》《归藏》之类筮书,因而也就驳倒了筮数“八”的卦例仅限以《连山》《归藏》上筮的说法。
通过以上三个筮数“八”的卦例,可以看出,古人对于《左传》《国语》筮例中的这几个“八”字,虽然绞尽脑汁也难得其解。这就不能不使我们面临这样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周易》筮数中“九”“六”变,“七”“八”不变的原则,是否是《春秋》时代人们以《周易》占筮的原则?或是还有别的什么原则?只阅这些原则后来亡佚失传,以至后人无法用“九”“六”变,“七”“八”个变的方法,对这些筮例中的“八”做出正确解释?